求职高峰期招聘诈骗案件多发亟需引起多方高度关注
发布日期:2018-08-09    检查日期: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季和毕业生求职高峰期,不少不法分子利用毕业生社会经验不足、求职心切的弱点,以招聘之名行诈骗之实,不仅非法侵占被害人财物,还对我市劳动就业市场秩序造成极大影响,仅2018年上半年,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就受理招聘诈骗案件5件32人,提起公诉3件15人,受害人达77人。招聘诈骗案件多发趋势亟需引起多方高度关注。

一、招聘诈骗案件的特点

一是以高薪招聘为诱饵。罗湖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受理的5件招聘诈骗案件均以高薪招聘为诱饵。犯罪嫌疑人先是向被害人许诺高薪回报,之后巧设各种名目要求被害人先行缴纳培训费、入职费、宿舍费、化妆费等费用。为了让被害人放松警惕,犯罪嫌疑人大都租赁了办公场所为作案地点,在本院办理的闫某某等15人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还向被害人支付了少额的劳务费,以此向被害人营造应聘成功的假象。

二是以网络平台为渠道。网络招聘平台信息发布门槛低、传播快、覆盖广,在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信息互动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提供可乘之机。本院受理的5件招聘诈骗案件中,嫌疑人全都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虚假招聘信息手段吸引受害人“上钩”受骗。而广大涉世未深的毕业生由于对网络招聘平台的信任,极易成为招聘诈骗犯罪行为的侵害对象。

三是以团伙作案为方式。本院受理的5件招聘诈骗案件,均为团伙作案,同案犯罪嫌疑人多达15人,少则2人,均有明确的犯罪分工。例如闫某某等15人诈骗案,15名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财务、场地、网站发帖、面试、化妆、摄影等工作均有专人负责。这种“公司化”团伙作案的形式,既是为了满足犯罪活动需要,也给被害人营造了一种管理专业、实力强大的假象,以此打消被害人的疑虑。

二、打击预防招聘诈骗犯罪的建议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公司注册门槛。为防止不法分子将企业公司作为犯罪工具,市场监管部门应提高公司注册门槛,严格规范公司注册程序。特别是对于实施公司犯罪前科的人员,应当将其列入申办公司黑名单,防止其注册新公司重操旧业。在本院办理的马某等2人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在2015年就曾以类似手法实施招聘诈骗,并因此获刑一年,但是在服刑完毕回归社会后,马某不思悔改,于2017年继续注册公司实施招聘诈骗犯罪行为。

二是加大审核力度,严管平台信息发布。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信息缺乏审核机制,造虚假信息泛滥是当前招聘诈骗犯罪频发的重要原因。对此,网络监管部门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督促平台运营企业切实履行信息审核责任。同时,要畅通企业注册信息网上查询渠道,一方面后台依靠数据库辨别虚假公司陷阱,另一方面发布公开查询端口方便应聘者核对企业基本信息。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提高求职人员防范意识。本院办理的招聘诈骗案件中,虽然不法分子均以高薪招聘为诱饵,并营造公司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业工作团队、有真实经营业务的假象,但很多作案手法仍然存有明显漏洞,执法部门应该加大这种典型诈骗案例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有关人才招聘的法律法规,公开典型招聘诈骗案例,帮助求职者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招聘陷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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