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问题疫苗”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17    检查日期:

近期,“问题疫苗”事件引发群众广泛关注,事件持续发酵,社会影响恶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苗事件作出的重要批示,严把药品安全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公共利益,根据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我院近日以“问题疫苗”为切入点,深入辖区药监、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

2018年7月30日,我院召开了“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部署会。会议确定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建立了罗湖区检察院“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小组,该小组由民行部、公益诉讼部工作人员为主要成员。会议确定了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并进一步明确我院公益诉讼内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确保将该专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声势。会后,疫苗监管问题正式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入案管系统。

7月31日,我院公益诉讼部工作人员走访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疾控中心主任、副主任、免疫规划科等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疫苗采购、运输保管、报废、接种使用要求、具体监管职责以及管理的基本情况。在肯定疾控中心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对疾控部门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继续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监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疫苗接种工作;二是做好疫苗问题应对工作,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重塑人民群众对疫苗接种体系的信心。

8月2日,我院工作人员走访了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局药品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详细了解了疫苗监管节点、监管内容和要求,该局在工作中的实际监管安排和具体工作情况,以及疫苗事件后采取的应对措施。

在认真审查前期调阅的资料后,我院已制定下一步具体工作计划。公益诉讼部门将持续关注“问题疫苗”的后续处理情况,不断推进涉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往纵深开展,力争以严谨的作风、负责的态度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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