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顺利受理首宗罗湖区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日期:2018-09-18    检查日期:

9月4日,深圳市罗湖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了犯罪嫌疑人黎晓涛涉嫌受贿罪,犯罪嫌疑单位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王恒俭涉嫌单位行贿罪系列案,该案为我院受理的首宗由深圳市罗湖区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在案件移送之前,深圳市罗湖区监察委员会邀请我院对上述两案提前介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公诉部部长提前介入并承办该案。公诉部部长与监察委调查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等多方面进行探讨,为案件移送后能高效、及时的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案件移送当日,我院经审查,依法对上述两案做出立案决定,并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黎晓涛做出逮捕决定,承办检察官在监察委调查人员以及我院法警、后勤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顺利将犯罪嫌疑人黎晓涛送押至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随后,我院经审查,对犯罪嫌疑人王恒俭做出取保候审决定。

 今后,我院将与深圳市罗湖区监察委员会就职务犯罪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对强制措施的采取进行积极沟通,为反腐倡廉工作形成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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