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我院刑检二部邀请罗湖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罗湖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派出所民警前来我院进行知识产权案件工作交流,共同探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办理难题。
会上,参会同志共同学习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深圳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办理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并对会议纪要的条文进行逐一分析,剖析了条文的可适性及具体应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之后,参会同志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践困境进行交流,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讨论热情高涨。公安机关同志介绍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并讲述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遇到的实践难题,例如支付宝交易记录难以调取、微信交易记录难以查清等困境。我院马雪艳副部长、詹集美检察官从公诉人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如何完善证据形式、构建完整证据链条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引导侦查机关更好地提升案件质量,以更加有力、精准地打击犯罪,争取案件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从审判机关的角度出发,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标准等方面进行阐述。
经过激烈的讨论交流,公检法三家对众多办案实践中存在的争议点达成共识,不断深化细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同时也营造了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良好工作氛围,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将会秉着多沟通、多探讨的态度,集公检法三家合力,齐心打击制假售假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为罗湖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我院将联合公安、法院两家,形成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会签文件,以书面的形式,明确案件办理的难点、重点,以保证司法的统一性,维护司法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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