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3-04-23    检查日期:

10月31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广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会议由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同志主持,全体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本院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徐猛检察长原文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从四个方面对下一步贯彻落实进行了部署。一是强化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要组织全体干警、各党支部继续深入学习,要制定具体学习计划,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加强学习讨论,深刻领会落实。二是凝心聚力,统一思想认识。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与分析,及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更加坚定不移地推动法治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三是查漏补缺,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执行力,加快年度工作计划顺利落实;要根据当前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捋清工作思路,谋划明年工作安排,保障检察工作有序开展。四是懂法用法,提升业务能力。要尽快组织学习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等新修订法律,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考试。业务部门要严格按新法规定办理案件,切实推动新修法律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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