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罗湖区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切实整治薄弱环节,解决短板问题,我院于近日先后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部署会暨领导小组成员培训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制定的《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并结合检察院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对照,并逐项列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责任到人;徐猛检察长积极传达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务必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并对各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完善线索排查制度,拓宽举报渠道,积极主动排查案件线索,及时上报或移交处理;二是加强对街道、社区的宣传发动,确保2018年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举报电话及邮箱的管理,对举报事项进行受理登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加强扫黑除恶案件的贴标及案卡录入工作。
二、主动出击,深挖线索。组织召开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推进会,对线索摸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加强线索摸排工作,完善多种举报途径。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开展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大起底,开展案件“回头看”,排查梳理近年来案件,全力开展线索排查和移送,深挖、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土壤,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向区扫黑除恶办移送有效线索2件。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积极落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要求,不断丰富宣传渠道,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统筹,在本院各宣传栏和检务大厅群众办事窗口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并充分应用本院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工具,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律常识、举报奖励办法、线索举报电话,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二是注重扫黑除恶宣传效果的持续性。为了真实反映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成效,我院向本区域周边群众及前来办事群众发放《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查问卷》,调查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的知晓度,并根据调查问卷结果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实现2018 年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和扫黑除恶群众知晓率达到50%以上”的工作目标。
四、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刑检部门组建办理黑恶犯罪案件的检察官团队,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形成强大打击合力,确保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截至2018年11月1日,我院共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09件677人,已办结307件675人,其中按照两高两法相关司法解释审定涉黑案件2宗4人,涉恶性质案件14宗36人,审定起诉涉恶案件1宗4人。我院扫黑除恶办及各成员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合力将扫黑除恶工作信息报送、扫黑案件标识及填卡、线索排查及上报、扫黑除恶的宣传等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担起责任,取得实效。扫黑除恶办及时整合信息,严格依照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做好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及各项材料数据的汇报工作,分阶段总结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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