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同志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听取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工作报告。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同志代表院党组作了关于2018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徐猛检察长在报告中讲到,201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团结带领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认真贯彻党委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对党忠诚,认真履行党组政治领导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接受区委领导,主动服务区委工作大局,确保上级党委各项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执行。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建促队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聚焦党建主业,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加强基层党建、过硬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三是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依迅速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共受理审查逮捕2649人,批捕1902人;受理审查起诉3211人,起诉2622人,不断法强化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徐猛检察长表示,2018年罗湖检察院党组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提升检察质量,努力为我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区委常委会对我院党组2018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区委书记贺海涛同志认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双重叠加形势下,能够认真履行党组政治领导责任,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推行“捕诉合一”,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积极顺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继续为罗湖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新时期检察工作面临着诸多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区检察院党组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确保党组自身廉洁公正,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法律监督任务。
二是主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大局中去谋划,既要高质量、高标准办好案件,更要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要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准确打击各种犯罪。要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不断加强涉众型金融犯罪的打击和防范,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不断加强公益诉讼探索推广工作,不断加强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联动,不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突出检察业务改革创新。区检察院党组要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属性,寻找检察业务新的增长点,突出主责主业,下大力气解决好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积极为老城区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开创罗湖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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