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罗湖区检察院程歆同志以总分第二的成绩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近日以27328票获得深圳市检察系统网络投票第一名,被评定为“2018年度十佳最美政法干警”,再次展现了我院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突出成绩。
程歆同志是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部长,从事检察工作16年,先后在公诉、反贪、反渎职侵权、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历练,均取得不菲的成绩。这些年来,她凭借着过硬的业务能力,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的工作精神,获得了诸多赞赏和荣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深圳市优秀公诉人”、“深圳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等。程歆同志刻苦钻研、攻坚克难的学习精神,成为了罗湖区全体干警的学习的榜样,成为了新时代检察人员不畏艰难、奋发有为的先进标杆。罗湖区检察院号召全体同志积极向程歆同志学习,持续相先进看齐,向优秀靠拢。
近年来,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与监察体制改背景下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罗湖区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人才兴检”发展战略,积极发挥业务骨干的带头模范作用,促使一批优秀检察人才脱颖而出。主要在三个方面做出持续努力:
一、坚持理念先行,为人才成长提供组织保障。牢固树立人才是支撑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把人才建设纳入检察事业发展总体布局。一是更加注重党组带头推进。牵头制定《开展“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将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提前规划,明确人才培养方向和工作目标,制订队伍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教育摆在人才队伍建设的首位,提出了强化政治教育、加强思想引导等多个具体举措,建立检察长嘉奖令制度,实时做好表现优秀干警的鼓劲表彰工作,切实形成凝心聚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对于爱岗敬业、敢于奉献的典型,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塑造典型、扩大影响,形成良好的正向能量场。三是更加注重专门型人才培养。鼓励检察人员对类案进行深入分析,对新案进行深度研究,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分析,鼓励各部门开展类案细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业务骨干成为本领域的行家里手。固定专门团队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新型诈骗、网络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或新类型案件,促进了专门型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罗检小讲堂,提升检察干警能说会讲的能力,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演讲水平。
二、坚持建章立制,为人才成长提供肥沃土壤。始终把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长效工程来抓,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努力为人才成长厚植沃土。一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促进“人人皆可成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人才培养的首要标准,近两年来分别在井冈山、古田等革命圣地举办了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对党员干部全面开展政治轮训。完善分类培训工作机制,根据检察官、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制订分类培训计划,先后在湖南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举办履职能力培训班2期100余人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定期举办“严把质量、提高效率、提升公信力”系列讲座,邀请司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到院内为检察人员面对面交流授课。积极推行业务骨干讲业务活动,通过部门培训与法律文化沙龙相结合,为干警业务交流和知识积累打造良好平台。二是创新年轻干部培养机制,搭建青年检察人员成长“快车道”。支持年轻干部跨部门、跨专业实践锻炼,积极参与全市检察机关“年轻干部成长计划”,大力推送优秀年轻干部赴区委政法委等单位参加各类专项行动,为优秀年轻干部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供条件。结合工作实际组建“虚拟研究室”团队,组织开展系统性的培训、调研、写作、讲评等锻炼活动,全面提升其综合调研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善于总结、分析、宣传的综合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传帮带工作机制,在各部门负责人、检察业务标兵或者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中指定一批“检察教官”,与新招录人员结对子,传授业务、释疑解惑,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
三、坚持人文关怀,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尊重人才成长规律,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创造留心暖心的获得感,增强检察忠诚度和事业归属感。一是完善检察人员激励机制。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的支持下,分三批遴选了53名员额内检察官组成司法办案的中坚力量。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管理改革,落实符合职业特点的等级晋升机制和薪酬保障体系,解决检察辅助人员的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检察长关慰制度。注重谈心、谈话、探访、慰问的同时,用心为检察人员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协调解决检察人员实际困难,增强了人才归属感和队伍凝聚力。三是坚持以文育检。树立“尽责工作、快乐运动、健康生活”理念,连续五年举办检察文化月活动,承办全市检察机关“爱检杯”羽毛球赛,选派作品参加“深检好声音”比赛并获一等奖,以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铸造检察人员的精神家园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