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顺利完成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宣告会的押解保障任务
发布日期:2019-03-22    检查日期:

为贯彻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司法文明建设,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和社会关注,近日全市检察机关实施非羁押强制措施集中宣告会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为配合此次重大活动,我院法警大队顺利将7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宣告,会后,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本院并协助案件承办人办理相关取保候审法律手续。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密切沟通联系。根据院领导指示精神,法警大队接到出警任务后,法警大队负责人第一时间主动对接承办案件的3名主办检察官,熟悉了解案情,明确工作要求,理顺警检合作关系,并且与看守所、市检公诉部和法警支队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宣告大会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迅速打开犯罪嫌疑人参加宣告的法律通道,为安全、顺利完成羁押任务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二是准备工作充分,合理配置警力。法警大队结合出警任务要求,周密制定工作预案,详细列出执行任务中每个重点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制定不同的应对措施。在警务保障上,对所需警械具、押解车辆等设施进行例行检查测试,并全程规范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确保将犯罪嫌疑人从罗湖看守所押解至市检临时关押地点再羁押至宣告大会场所各环节规范履职,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服务保障检察办案中的重要职能。

三是警检衔接紧密,职责履行到位。因前期沟通联系准备工作充分,出警法警凭借对场所、工作流程的熟悉度和与承办检察官的工作默契度,密切配合承办检察官辗转于罗湖看守所、市检办案区以及宣告大会场所。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出警法警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汽车押解的有关规定,门窗上锁、犯罪嫌疑人上铐,让其坐于后排座位中间,押解人员分坐两旁,严格实施贴身看管押解。在押解犯罪嫌疑人参加宣告大会的过程中,因所处环境为公众场合,而且人数较多,为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司法警察将犯罪嫌疑人所戴警械具铐紧铐牢,同时做好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始终保持两人夹带、前后警戒的队形,确保安全。宣告会议结束后,法警大队又将7名犯罪嫌疑人押回本院并且协助案件承办人办理相关取保候审法律手续,顺利完成本次重要出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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