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查沟通协调会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是近期我市检察机关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3月21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召开了“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查沟通协调会,为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进行了工作动员和部署。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欧阳锋副局长、李木生科长等一行参加了会议。座谈会由我院黄海波副检察长主持,公益诉讼部工作人员参与了会议。

会上,黄海波副检察长结合“成都学校食堂”、“3.15辣条”等社会热点事件,说明了本次专项检查的背景及意义,并对专项活动的开展做出了有力的工作动员。黄海波副检察长提出,检察机关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保护工作是同向的,紧密协作配合更能形成合力,实现多赢、共赢。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和深圳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食品药品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工作方案》,黄检对“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希望此次专项活动通过有效沟通和精心布局,能充分发挥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服务保障作用,切实维护校园,尤其是在校众多学生的身体健康安全。

为落实专项活动的具体协作内容及工作方式,公益诉讼部邱晓燕部长介绍了本次专项检查的详细计划,说明本次专项活动主要是依据新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内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等进行检查。邱部长以会前准备的检查重点清单及罗湖辖区231所学校明细为基础,按区域分布,按有无食堂等具体情况分析了活动措施的拟定。

听取我院意见后,欧阳锋副局长做了表态发言。首先对检察机关主动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监督行动表示支持和感谢,并对检察机关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方面同心同行的意见予以高度肯定。欧阳副局长介绍了罗湖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及相关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和工作亮点后,对专项检查工作的协作配合做出了具体的安排指示。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检察机关专项活动的部署和计划,立即做好相应方案,组织人手,通力合作,积极投入到专项检查行动中。

“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查沟通协调会为专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全面有效的动员部署。会议以服务大局,回应民声为指引,从结合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出发,从引入食品安全专业监管力量为抓手,提升食品安全监督实效,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推动社会治理的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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