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职务犯罪侦查队伍转隶,罗湖区检察院女性检察人员队伍占比不断加大,已真正成为基层检察业务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该院共有女性检察人员89名,占在编总人数的47.8%;女性在编公务员48名,占全体在编公务员人数44%;员额内女检察官27名,占员额检察官人数42.9%;女性部门负责人6个,占部门负责人数42.8%。近年来,面对司法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新挑战,罗湖区检察院女性检察人员主动克服职场劣势,充分发挥自身职业专长及耐心细致的特点,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刑检一部、控告申诉接待室、公诉科检控组、案件管理中心等多个以女性工作者为主力军的业务部门先后荣获省、市、区三级“巾帼文明岗”称号,用实际行动正真撑起罗湖检察事业的“半边天”。
一、强化组织关怀,为女性检察人员成长成才提供有力支撑
罗湖区检察院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女性队伍建设工作,对于女性同志工作给予充分资源保障和精神支持,鼓励女同志在不同岗位发挥特长、勇创佳绩。一是大胆启用女性干部。女性干部在全院干部比重大的情况下,院党组以尊重、开放、支持的心态,充分尊重女性特有的柔性细腻属性,充分发挥女性干部所长,大胆启用女性干部,尤其是在关键岗位启用女性干部,如机关党办、驻街办、刑事检察一部、刑事检察三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等部门负责人均为女性干部。在这些重要岗位上,女性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有效发挥,职业抱负和自我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实现了检察事业与个人发展的双赢共赢。二是大力支持参与业务竞赛。院党组在物质上、资源上、精神上大力支持女性干警参与各项业务竞赛,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氛围,先后涌现马雪艳、欧伶伶、程歆等一批女性高尖业务能手,为罗湖区检察院甚至是全市检察机关争得荣耀。马雪艳检察官先后获得广东省十佳公诉人、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等荣誉称号;欧伶伶检察官先后获得深圳市检察机关“十佳侦监业务能手”、罗湖区“扫黄打非”先进个人、深圳市2016年“十佳最美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程歆检察官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深圳市优秀公诉人。三是科学组织开展女性教育培训。积极引进专门针对女性成才发展的课程,在专业知识、党性修养、演讲口才、提升形象、心灵成长、兴趣特长等方面给予大力培养,为女性检察人员在能力上、心理上适应繁重的检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服务保障,大力培育温润细腻的检察工作环境
罗湖区检察院注重发挥妇女委员会这一重要服务保障平台作用,由全院女性检察人员推选热心代表从事妇委会日常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女性主题活动,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女性工作氛围。一是注重女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全院现有党员153名,其中女性党员56名,占比37%,今年院内评选了18名优秀党员,其中女性优秀党员11名,占比达61%。先后涌现出一批优秀党员模范,并积极组织向标杆学习的活动,掀起向优秀靠拢、向先进学习的氛围,激励着一批又一批的女性检察人员,积极提升自身党性修养,积极实现自我更高的价值,努力成就个人的理想和梦想。二是注重女性检察队伍作风建设。从女性检察队伍的着装形象、窗口文明用语、会务接待礼仪、庭审行为等方面入手,从细微处全面提升作风形象,进一步强化女性检察队伍日益精进、刚柔并济、专业职业的优秀形象。三是注重女性检察队伍文化建设。从关心体贴女性检察队伍的身心健康发展出发,组织开展系列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先后为女性检察人员开展详细的体检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亲子联谊活动、“三八节”活动、女性长跑活动、瑜伽活动、绘画活动、红色之旅考察活动等等,不断丰富女性检察人员的精神生活,促进工作生活和谐健康发展。
三、 强化标兵示范,积极引导女性检察人员参与岗位建功
罗湖区检察院长期以来坚持围绕检察一线业务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成果丰硕,在一批批优秀女性检察人员的示范带动下,一件件疑难复杂案事件得以妥善办理,女检察人员已成为该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2019年,罗湖区检察院刑检一部在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中充分展现出女性独特的执法魅力,以卓越的工作实绩撑起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检察工作任务,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为维护罗湖平安稳定做出重要贡献,先后获得“罗湖区巾帼文明岗”、“深圳市巾帼文明岗”,并作为深圳检察系统唯一代表获评“广东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此外,以女性检察人员为主力的刑事执行部门在全市率先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指定居所居住执行检察监督、财产刑执检察监督等工作,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未检办积极开展预防犯罪进校园活动,覆盖全区中小学开展预防犯罪宣传,营造良好的检校法治环境,为守护未成年人发展成长做出积极的贡献;公益诉讼检察部集中力量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成功办理全市首宗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并通过对羊台山森林公园“毁林造墅”、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水土流失等热点事件展开讼前调查,有效推动行政执法单位在工程监管、林地巡查等方面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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