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与改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深化落实治本安全观,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5月22日,罗湖区检察院联合罗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在罗湖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开展了一次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活动。全区十个街道司法所共计98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讲师团讲师刘家愉讲授国学教育专题课,从传统道德方面教育社区矫正人员提高修养,珍惜机会;市司法局延伸警察陈克光进行了训诫讲话,从实际案例训诫社矫人员明身份、明高墙、惜自由、明法规、惜重生;罗湖区司法局陈勇副局长讲话,从认清身份、服从监管、强化意识等方面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改造要求。罗湖区检察院执检部检察官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珍惜社区服刑机会,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引以为戒避免再犯罪。同时,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出发,介绍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要求社区矫正部门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充分发挥教育在改造罪犯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告知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的合法权益保护途径,鼓励社区矫正人员在合法权益被侵犯时积极进行控告举报。活动最后,组织了部分重点监管人员到罗湖区看守所监区内进行现场教育活动,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此次教育活动的开展,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上的理念转变,增强了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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