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加强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确保辖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饮食、用药安全,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生活、卫生等合法权益,5月21日,罗湖区检察院邀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局东晓所,联合罗湖区看守所对看守所的食品、药品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
罗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程歆部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东晓所所长陈青松、罗湖区看守所值班所领导胡革生等人深入看守所的伙房、医务室等进行实地检查。在食品安全检查中,重点检查了伙房从业人员资质、食品食材质量、农药残留、供应渠道、存放条件等情况,并对在押人员伙食标准是否落实、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测人员现场对五个批次的食品原材料进行快速检测。在药品安全检查中,重点检查了药品来源、药品存放条件、药品是否有效期内以及过期药品处理等情况。
实地检查后,参与检查人员与罗湖区看守所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及时向罗湖区看守所通报了检查情况,对看守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食堂墙壁返潮脱落、一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食品留样分量不足、从业人员晨检记录不完整等情况。检查人员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罗湖看守所所长陈伟智表示,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整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在押人员饮食、用药安全。
座谈会上,参与检查的三方一致同意将联合检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制度,三方将从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共同目标出发,切实为在押人员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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