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区教学卫生环境公益诉讼约谈会
发布日期:2019-06-03    检查日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继续深化、细化“人大代表履职与公益诉讼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专项工作,针对罗湖区教学卫生环境存在诸多问题,我院进行了立案监督并于5月30日召开区教学卫生环境公益诉讼约谈会,约谈了罗湖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并邀请了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奚维薇主任及四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罗湖区检察院黄海波副检察长主持了约谈会。

首先,黄海波副检察长介绍了此次约谈会的目的及与会人员。他强调,今天约谈会目的就是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名义上是主动约谈,实际上是寻求合作,希望区教育局、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能全力支持我院的公益诉讼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随后,我院周强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情,通报了区教学卫生环境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

罗湖区教育局副调研员陈永欢等相关负责人对检察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表示感谢,对我区教学卫生环境问题汇报了具体履职情况,提供了相关材料,说明了工作困难,并表示将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继续加大管理力度,督促学校切实整改到位,同时希望检察机关、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能够协力关心教育工作、共同解决现实问题。

接着,参加约谈会的4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结合自身职业和经历,围绕区教学卫生环境问题逐一发表讲话。他们一致强调教学卫生环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表示愿意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履职作用,推动我区教学卫生环境问题的解决。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涉及面广、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要求罗湖区教育局提高思想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解决我区教学卫生环境问题,并表示会继续跟进监督事件进展。

随后,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奚维薇主任发表讲话,她强调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检察机关创新运用公益诉讼方式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义重大,值得肯定,并督促区教育局切实强化责任意识,针对问题积极整改,为青少年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学卫生环境。

最后,黄海波副检察长代表我院依法向罗湖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罗湖区教育局:一是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与区卫生健康局的合作,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认真学习与健康成长”的教学理念,切实提高学校、社会、家长、老师对教学卫生环境的关心重视程度。二是加强建章立制,提高监督刚性。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将教学卫生环境评价和整改结果纳入学校督导体系并与学校考核挂钩,切实提高监督刚性。三是加强自查自纠,提高整改成效。指导辖区学校进行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制定责任具体、期限明确、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加强对各学校整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力度,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成效。

本案是我院及我市首宗涉及教学卫生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系我院对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又一次有力探索。此次约谈会为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开拓了思路,为解决我区教学卫生环境问题提供了重要交流平台、凝聚了各方共识,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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