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第五党支部与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党委举行共建启动仪式
发布日期:2023-05-23    检查日期:

6月26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第五党支部与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党委举行共建启动仪式,罗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林松崧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戴瑞宏书记,清水河街道党工委王华生书记,部分党工委委员出席启动仪式,双方部分党员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清水河社区党委书记、区人大代表毛达雁同志主持。毛达雁书记介绍了清水河社区的基本情况、共建活动方案及共建目标。在启动仪式上,全体党员收看了清水河社区党委《守住精神》视频短片。罗湖区检察院第五党支部张桂灵书记和清水河社区党委毛达雁书记共同签署《罗湖区检察院第五党支部、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党委共建活动方案》。根据活动方案,双方将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联合开展党员教育、党组织生活、党员检察官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保持与社区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心连心”,引导党员参与到各项共建中来,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动业务工作,更好的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罗湖区基层矛盾的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林松崧副检察长对双方基层党组织开展共建表示祝贺,希望党员同志们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检察机关建设、检察队伍建设以及检察官自身能力素质提升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两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共建,整合党建资源,丰富党建内涵,增强党建活力,是对党建工作模式的大胆探索,对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双方要充分利用共建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互帮互助、共同发展,促进基层矛盾的化解,维护社区稳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幸福家园。

王华生书记认为共建活动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整体部署的原则,通过活动开展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也希望通过共建活动,积极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形式,认真总结经验,扩大活动成果,建立共建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活动办得实实在在、党员能有所收获,群众能得到真正的实惠。


浏览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