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到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预防金融犯罪主题交流
发布日期:2019-11-18    检查日期:

11月5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徐猛率队前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该局有关领导围绕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座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新东、处长陈佺忠、副处长刘谦等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首先,王新东副局长对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职能、我市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现状等进行简要介绍,徐猛检察长、陈立中副检察长也针对涉众型犯罪案件出现的原因、监管、预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与王新东副局长进行深入交流。

随后,我院刑检二部检察官王再昕、马雪艳、许俏丽分别就自己所办理的“渝金所”、“中融天成”、“将军红”三个典型的金融犯罪案件进行介绍,并对其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惑进行总结,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证据易灭失,取证有困难。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的金融犯罪案件大多数是电子数据,电子证据极易销毁、灭失,证据无法调取或未能及时固定给案件侦办造成困扰。第二,财产处置、追缴难度大。非法集资案件中投资人最为关注的就是追赃及财产处置问题,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没有财产可冻结或冻结后短时间内无法处置的情况已成为常态。第三,信访压力大。涉众型案件涉及地域广、人员多,投资人来电、来函甚至来人,对案件办理产生无形的压力。

市金融局陈佺忠处长、刘谦副处长也就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当场回复。市金融局目前正对监管方面采取线上、线下两种监管措施进行完善。线上,市金融局自行开发了涉众型案件的检测系统,正在筹建过程中,此外,其与腾讯公司合作开发了“灵鲲”金融监管系统,实践中已经监测到多起金融犯罪线索。线下,借助社区网格员对社区金融企业进行排查,对网上监测系统发现的危险企业进行核实,也对预防金融犯罪风险起到助力作用。刘谦副处长还提到关于涉众型案件财产处置方面,将会由区政府牵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确保投资人的损失得到最大弥补。

最后,徐猛检察长对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接待和答疑表示感谢,希望通过此次交流互动能促进双方紧密合作,为解决有关业务问题提供思路,并为防范化解辖区金融风险形成更大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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