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依托司法办案不断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发布日期:2019-11-18    检查日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广东省未成年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要求,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出发,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以“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回归”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构建“多方联动、贯穿始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体系。2019年以来,罗湖区检察院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共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48人,审查起诉51件60人,综合运用多种工作举措切实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一、加强检校深度协作,从思想源头遏制犯罪。积极与辖区学校沟通协调,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途径,增强检校合作粘度,有效堵塞校园安全风险。一是构建平安校园。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教育从业人员无犯罪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教职员工的警示教育,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完善管理制度,试行对女生宿舍试行、配备女性管理员并实行封闭管理制度。二是构建智慧校园。依托高科技技术,督促辖区学校全面排查校园监控存在的盲区,对于监控安装不到位的学校,及时发出检察建议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对学校发出检察建议225份,实现“事前起震慑,事后保证据”的作用。三是构建法治校园。由检察长兼职担任罗湖外语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定长期宣传计划,定期向老师家长及学生传播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未成年学生的法律常识及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助推法治校园建设。

二、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外延未成年人保护。联合区职能部门形成强大合力,重点关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等未成年人监管责任的空白区域,为辖区未成年人发展筑牢安全防线。一是筑牢学校食品安全屏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教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保护工作,共同会签《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周边存在卫生问题的商铺予以限期整改。二是筑牢交通安全红线。督促学校加强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对学校周边道路安全开展实地调研,排查发通设施规划不合理等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切实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三是筑牢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岛。校外培训机构从员人员性侵害学生案件时有发生,暴露出该行业标准欠规范、从业人员复杂、安全隐患大等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对责任单位规范行业标准、机构办学审批、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予以检察建议。今年8月,联合区教育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对辖区76家校外培训开展营业执照及消防、监控设施设备安全以及是否存在性侵、黑恶势力等专项检查,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环境安全。

三、发挥社会力量,补齐检察短板。整合社会各方优势专长,凝聚社会外部力量,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借助专业社工组织,构建立体多维度的帮教体系。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专业的社会调查和相应的帮教工作,为他们健康成长、重新回归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持。认真贯彻双向保护理念,强化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注重特殊保护原则,将对被害人的心理干预纳入未检工作范畴,积极为强奸和猥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尽力帮助受害未成年人摆脱被侵害的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生活。二是提高家长法治教育意识,重视家庭教育力量。联合妇联和教育部门的力量,加强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流浪人口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沟通和关心,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通过举办交流分享会等形式,对家庭未成年人教育及沟通方式予以指导,引导家庭采取正确的教育理念,摒弃家庭暴力,切实承担起法定监护和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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