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举办2019年度信息、宣传、调研业务培训
发布日期:2019-12-31    检查日期: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提高检察人员文字工作能力及积极性,强化检察宣传及调研业务素养,12月23日至24日,罗湖区检察院举办了2019年度信息、宣传、调研业务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市检察院公关中心负责人汪林丰、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孙伟,以及法制日报社驻深圳记者站站长唐荣讲授检察自媒体、检察调研写作以及法制新闻宣传等相关内容。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徐猛、副检察长黄海波、政治处主任刘炜烽,以及信息、宣传、调研骨干约40人参加培训。培训活动由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海波主持。

黄海波副检察长首先热烈欢迎三位专业讲师给我们授课,感谢他们在繁忙工作中抽出时间和精力,亲临指导我院的检察宣传及检察调研工作。同时,他希望我院参与人员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听讲、积极做好上课笔记,切实提升个人宣传及调研业务能力。

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孙伟以检察调研为主题,以专业的角度、丰富的理论知识将调研的重要性、调研工作开展的重点、调研论文写作要求等三个方面内容全盘传授,为检察调研工作明晰了方向。孙主任指出,要做好检察调研需要坚持:一是“四个坚持”,坚持正确的方向,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实践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兼收并蓄;二是“四个重点”,要加强检察理论研究,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要加强检察改革和发展研究,要加强检察实务和应用研究;三是“七项机制”,不断完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机制。

市检察院公关中心负责人汪林丰,则以丰富的案例、翔实的内容生动讲授检察人员宣传舆情基本素养主题,重点讲述了检察公关的内涵、避免涉检舆情风险、检察宣传的重点及开展等内容。他强调,做好检察宣传工作重要且意义重大,具体需要做到:一是正确认识检察宣传与个人的作用。二是明晰检察宣传工作方向。三是正确认识检察工作与业务工作开展的关系。四是高效利用宣传素材,广泛利用已有资料,主动策划、筛选、挖掘适合的宣传素材。

法制日报社驻深圳记者站站长唐荣以翔实的数据讲授了罗湖区检察院在法制日报宣传工作的情况。自2018年以来,我院在法制日报网络宣传文章数量成倍增长,检察宣传取得很大的进步,这些都得益于罗湖区检察院对检察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体检察宣传人员的辛苦付出。希望罗湖区检察院能再接再厉,继续加强检察宣传力度,积极投稿持续宣传,推动检察工作再上台阶。

最后,徐猛检察长作总结发言。他首先对三位专业讲师莅临授课表示感谢。他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深受启发,获益良多。此次培训所讲授的内容都是他们多年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对指导我院积极开展检察调研、检察宣传有很强的指导性。同时,徐猛检察长对在座人员提出殷切希望,希望参会人员要继续努力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勤于发现、勤于动笔,在努力完成办案任务、科学规范完成法律文书的同时,积极提升自己,增加宣传主动性,协力推进罗湖区检察院的检察宣传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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