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李扬中一行到我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0-04-14    检查日期:

为答复区人大代表黄毓琼、胡长青提出的利用电子手铐技术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的建议,4月9日下午,罗湖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李扬中一行三人到我院进行业务调研。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立中以及第一、二、三检察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罗湖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欧忠明部长、第一检察部李迎春部长、第三检察部陈宇玲部长,围绕主题联合检察工作实践分别发表了意见。他们均表示,一是推动电子手铐技术在取保候审中的运用有其积极意义,也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司法成本,有利于彰显司法为民、和谐司法的理念;二是电子手铐技术的运用方面,需综合调研研究,就电子手铐技术的法律适用、技术硬件及软件的科学性以及运用后引发的弊端应纳入全面研究;三是我院检察工作理念与运用电子手铐技术降低审前羁押率所彰显的理念具有一致性。罗湖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降低审前羁押率的部署要求,贯彻谦抑慎刑、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动“少捕慎捕”,从审查逮捕环节严把批捕关,积极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

陈立中副检察长代表我院对区委政法委领导的莅临指导表示感谢,认为区委政法委积极统筹电子手铐技术降低审前羁押率的探索进程,推动公检法三家统一执行落实,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我院刑事检察部门下一步将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积极探索利用新技术辅助手段的可行性,倡导司法文明,提高司法效率,大力减低审前羁押率。

最后,区委政法委李扬中专职副书记对于我院在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下一步将充分整理此次调研收集到的各种具体信息,推动我区刑事取保候审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并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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