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在《未检“战疫情”信息专刊》刊发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宗未成年人涉疫案件信息,肯定了我院在疫情期间坚持严格执法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重,快速提前介入办理未成年人涉疫案件的有关工作。
2020年1月27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为非法牟利,在闲鱼网上发布虚假的口罩销售信息,三天内共骗取了武汉市民姚某人民币14.5万元。1月31日,东门派出所在福田区某酒店将吴某、张某抓获归案,在二人处未查获到任何口罩。2月1日吴某、张某被刑事拘留。罗湖区检察院得知案件后,迅速响应,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月2日、2月18日,陈宇玲、密晨敏检察官分别两次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协助公安机关厘清侦查思路,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取证、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做好防疫的建议。3月2日,公安机关以吴某、张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逮捕。罗湖区检察院迅速审查全部案件材料,严把证据关、事实关,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视频远程提审两名犯罪嫌疑人,严格审查羁押必要性。
经审查,罗湖区检察院于3月3日对吴某、张某批准逮捕,对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提出具体意见,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同时主动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坚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依法办案。目前,该案仍在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中。此外,罗湖区检察院在疫情期间持续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工作,对2名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1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均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按照最高检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降低未成年人的诉前羁押率,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有关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深圳标准;深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深入推动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工作,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罗湖品牌;联合民行等部门探索在公益诉讼领域有关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全方位的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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