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平稳可控
发布日期:2020-04-22    检查日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罗湖检察院坚持强化四项措施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重点抓办案的同时狠抓防控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平稳可控。

一、 积极部署调研,助力织密疫情防控网

严密部署疫情防控检察工作。对疫情防控检察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细分协调宣传、疫情信息、社会稳定、后勤保障等小组,对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重点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深入社区基层实地调研。3月12日至17日,罗湖区检察院共派出3个工作小组,共对辖区82个小区进行实地走访及问卷调研,收回问卷调研82份,有效掌握废弃口罩处理情况,并及时对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助力辖区疫情防控到位。

二、 突出工作重点,有效监督源头战“疫”

强化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开展源头防控,排查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监管漏洞,准确掌握疫情防控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特别是涉野生动物的销售、监管处罚情况和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情况,大力打击涉野生动物非法行为。今年年初,对吕某某等七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下一步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力度,尤其是涉疫生态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食药安全等领域,全面摸排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假冒口罩、医用器械、假药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强打击涉疫违法行为,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 着力宣传引导,夯实社会司法保障基础

助力引导企业复工复产。制作并向罗湖区各街道发放1000本《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手册》,为民营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可能面临的难题提供法律解疑,涵盖劳资关系、社会保障、合同纠纷等方面的内容,引导企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积极发挥正面宣传影响。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途径,对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专题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效应。下一步学校复学安排,将对校园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并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活动,联合区工商联、各街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复工复产服务。

四、 加强协作配合,凝心聚力形成合力

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充分利用检察院各部门的工作联动,与案件部门、刑检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全面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共同打赢疫情防疫的战“疫”。构建外部联动机制。积极寻求与罗湖区法院协力抗疫,经过多次协商共同起草《深圳市罗湖区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若干规定》,即将完成会签阶段。该规定的制定,有利于加大对公共卫生利益的保护,对涉及疫情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办案程序、执行依据进行规范统一,为强化办案效果、大力打击涉疫案件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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