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两类案件”专项评查部署工作会
发布日期:2020-05-28 检查日期:
近日,罗湖区检察院召开 “两类案件”专项评查工作部署会议,主要研究无罪、撤回起诉两类案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两类案件”专项评查领导小组组长徐猛及相关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徐猛组长重申了省、市检察院关于专项评查工作要求,部署了领导小组成员的具体分工,特别强调了“两类案件”自评报告的“四要”:一是要详尽,把案件的办理过程及案情证据等要列详细;二是要真实,如实反映办理流程的方方面面,包括历次讨论过程及内容;三是要有理据,办案中涉及的证据分析及法条引用要具体全面;四是要有担当,要正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出现的瑕疵,不能有丝毫隐瞒。领导小组办公室范增清主任介绍了“两类案件”相关自评报告的撰写进程,肯定了评查部门以及案件承办人对专项评查工作的重视,同时也指出了一些自评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报告的修改方向。
此次专项评查工作是贯彻省检察院《关于严把起诉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相关办案行为的监督、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罗湖区检察院将实事求是、认真组织评查,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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