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新法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5月15日下午,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罗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学习会,对新法实施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重点、难点以及新增点进行了学习讨论。罗湖区司法局副局长杨庆宏、社区矫正部门负责人李向东、全区十个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研讨活动。
学习会上,罗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负责人李向东首先强调了对《社区矫正法》学习的重要性,并传达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对宣传学习《社区矫正法》的工作要求及本区的工作安排。随后,罗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程歆从检察监督职能出发,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学习意见。一是对《社区矫正法》九章六十三条中涉及检察机关的条文进行了解读,详细说明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法律监督的职能、检察监督的具体内容及检察监督方式;二是对《社区矫正法》新增内容及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同规定进行提示性解读,并结合日常检察监督实践从社区矫正机构的接收、调查评估、文书送达、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矫正对象离开执行地审批、适用电子定位装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等方面提出意见;三是就《社区矫正法》实施后的过渡衔接以及检察机关下一步开展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及工作方式进行了介绍。最后,杨庆宏副局长再次强调了《社区矫正法》学习的重要性,就新法的学习安排、新旧规定的过渡衔接等进行了部署,并表示社区矫正机构会一如既往的全面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双方配合推动新法的贯彻落实,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双赢。
《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罗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以此为契机,以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为指导,准确定位自身职责,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实效,为推动辖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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