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组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局、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召开“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就立案标准、线索移送、涉案财物处理、信息共享及“两法衔接”平台运作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研讨和交流。罗湖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欧忠明、第三检察部主任陈宇玲、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局法制科科长何永源、知识产权科科长梁冠华、稽查二科科长李木生、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法制科副科长李晓波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就近年来“两法衔接”工作做简要汇报。罗湖区检察院介绍了“两法衔接”平台的发展及检察机关近年来“两法衔接”的工作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局通报了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及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情况;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介绍了“两法衔接”平台的使用情况。由于“两法衔接”工作具有参与主体复杂性、开展方式多样性的特征,目前“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案件移送不及时、证据标准不统一、证据转换困难等问题。
各参会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就如何顺利开展“两法衔接”、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的应有作用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形成工作机制:一是联络员机制,各单位安排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案件的联络和交流,建立微信工作群,积极沟通,确保平台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案件会商机制,对于案情复杂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及时会商,保障证据固定的及时性,提高证据提取的全面性及打击的准确性;三是案件移送机制,畅通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强化两法衔接,统一案件移送标准;四是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保障案件双向移送的流畅进行,突出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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