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2019年度表彰大会暨第三期罗检大讲堂
发布日期:2020-07-21    检查日期:

7月8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召开2019年度表彰大会暨第三期罗检大讲堂。罗湖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举办第三期“罗检大讲堂”,全体检察人员对《民法典》进行集中学习;第二阶段为罗湖区检察院2019年度总结暨表彰大会。

会议第一阶段由政治部主任刘炜烽主持,主要是集中开展《民法典》学习,主讲人分别为副检察长陈立中、副检察长黄海波。黄海波副检察长结合自己对《民法典》的深入学习理解,围绕《民法典》第一篇总则,为全体检察人从《民法典》总则的价值意义、主要内容、与刑事检察的关系等三大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生动的案例分析内容与实际工作及生活的密切联系。陈立中副检察长带领大家集中学习《民法典》第二篇物权部分的相关内容。陈立中副检察长通过一个个具体事例,生动形象就《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居住权、住宅用地使用权和使用期限、停车位归属、中介合同等相关章节进行详细地阐述。两位副检察长深入浅出的精彩授课赢得现场阵阵掌声,帮助检察人员对《民法典》获得更深的理解。

会议第二阶段由副检察长于宏主持。全体检察人员先集中观看本院2019年度工作回顾纪录片,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进行全面回顾。在全院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奋斗下,2019年罗湖区检察院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为平安罗湖、法治罗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司法基础。

随后,于宏副检察长、陈立中副检察长、戴瑞宏书记分别宣读《广东省检察院关于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从事检察工作满30年人员颁发“检察荣誉章”的通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2019年度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关于表彰罗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2020年度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同时,院领导寄语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勇攀高峰。

最后,院领导分别为从检30周年人员并为检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徐猛、陈建松、吴忠民等7位同志颁发检察荣誉章及证书,为罗湖区检察院2019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代表、2019年度先进工作者代表、2019年度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一朝检察人,一生检察情。2020年,罗湖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将继续发扬“检察蓝”精神,抱着敬畏的心态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利,在前进的道路上,不忘嘱托,不辱使命,积极投身于检察事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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