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为办理一宗申请民事抗诉的借贷纠纷案件,前后召开了两次公开听证,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充分查清案件事实,核实相关证据,依法作出监督决定,并通过积极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和解意向,有效缓解矛盾,息诉罢访。
该案系洪某(债务人)与曾某(债权人)之间高达5000万的借款合同纠纷。原审被告洪某认为该案存在借款属性认定错误、已归还款项数额认定有误、对方当事人合同字迹不相符等问题,不服原审生效判决,向罗湖检察院申请监督。该案从判决生效至今已经4年,仍深陷执行难的困境中,久拖未决,止步不前,双方当事人矛盾愈演愈烈。
因该案标的数额巨大,涉及的借款合同达14份之多,涉及的资金流转达上百次,借贷关系回溯时间较久远,而申请人又提出了诸多申请监督事项,本案当事人法律关系虽简单,然案情较复杂,证据难以搜集。为把案件办成铁案,本院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资金流转的性质,核实借款及还款的具体数额等,本院调取了双方当事人多年来多家银行转账记录,对海量的转账记录进行逐一筛查,捋清当事人之间的资金流转情况。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核实相关证据,为双方当事人提供面对面,充分阐释辩论和举证质证的机会,罗湖区检察院特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由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陈霞主持,案件双方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参与听证。第一次公开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阐述、辩论及举证。随后检察官结合前期调查及当事人举证,组织了质证,向当事人出示了六十多个证据,特别是对双方转账记录中每笔款项的数额及性质用途等,进行逐一质证。经过了长达5个小时的公开听证,案件相关证据得以核实,案件事实越辩越明,检察官结合案件调查及听证情况进一步释法说理,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使得当事人的疑惑得以消除,争议得以平息,对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予以承认,对检察机关的案件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心服口服。
至此,罗湖区检察院已依法对该案作出监督决定,本可依程序结案,但因该案判决一直处于执行终本状态,曾某的债权难以实现,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双方矛盾可能随着时间迁移,再度激化。为深入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在诉讼之外更好地解决纠纷,推动合同得以有效履行,承办检察官再次组织公开听证,目的是促成双方达成案外和解。听证会上,经过检察官长达4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及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均做出让步,就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利息的支付等如何履行还款义务,初步达成了新的意向,并签订了和解意向书。本次听证会促使当事人积极和平履行义务,达成初步和解,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最高检大力推行公开听证的民行检察办案方式。公开听证既是适应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新要求的创新之举,也是民事检察监督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体现,既充分发扬了司法民主,让当事人参与到办案中来,为其提供充分的阐述辩论,举证质证的机会,又有助于检察机关更高效地核实证据,查清事实,同时也拉近了与民众的距离,现场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更切身地了解检察机关是如何办案,有效促进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达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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