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区检察院收到区人大转来关于地铁施工导致莲塘片区地铁沿线多处建筑物受损,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公益诉讼线索,立即就该线索开展了行政公益诉讼调查。为进一步查明房屋损害情况,明确各方责任,推动解决问题,排除安全隐患,罗湖区检察院于8月3日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邀请区人大代表、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莲塘街道办及深圳市地铁集团、地铁施工企业等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海波、第五检察部邱晓燕主任及承办检察官出席会议。
首先,承办检察官以华景园幼儿园的房屋结构破损为切入点,介绍现场调查的情况,强调地铁施工造成大量公共设施及居民房屋的破损,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亟待维修处置。同时,他指出了地铁建设单位维修进度缓慢、维修方案不合理及地铁施工临时占地超期等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作出相关的工作情况说明。
随后,各行政机关分别就各自的职责,汇报相关履职情况,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妥善处理好受损房屋的维修赔偿。地铁集团及施工单位则详细汇报了工程影响的房屋情况,当前房屋维修进展情况,施工占地超期的原因,及下一步保障措施。他们表示,将继续加大维修专项资金保障,增派维修人手,加快维修进度,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尽力化解矛盾。接着,承办检察官针对地铁施工时间进度,建筑修复标准,修复方案,房屋安全鉴定,及行政机关是否对地铁施工造成的破坏和安全隐患组织排查和督促消除等问题,对责任单位进行现场质询。
与会代表逐一发言,要求地铁施工单位要有国企担当,严格履行法律责任,处理好维修赔偿事宜,督促施工方聘请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房屋的安全等级进行科学检测,建议多种修缮赔偿方式相结合,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协调,尽快达成维修赔偿协议,妥善处理安置,并要求各行政机关充分履行监管职责,持续跟进协调监督,同时他们对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安全作出了高度评价。
最后,黄海波副检察长做总结发言。他对人大代表参与公益保护,支持公益诉讼工作表示感谢。他强调各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地铁施工单位要明确维修步骤和方法,切实地开展修复赔偿工作。借此机会,黄海波副检察长阐释了罗湖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的三个原则。一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强调居住安全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最基本要求,各责任单位应凝聚力量,切实保护公共安全,实现多赢局面;二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监督作用,开展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督促依法履职,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公共利益,起诉不是目的,是保障监督效果的手段。三是持续跟进监督,本院将会对莲塘建筑公共安全问题的处置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持续跟进,确保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2019年9月,根据区人大反馈的线索,罗湖区检察院通过诉前磋商程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积极履职,成功解决了地铁施工造成国威路排水管道淤塞并导致莲塘外国语学校东门地面长期积水和周边环境污染的问题。此次罗湖区检察院介入调查莲塘片区地铁施工导致建筑公共安全问题后,受损房屋的维修工作明显加速,一个月内维修进度从前期的8.7%上升到20.4%。座谈会结束后,各职能部门也立即与地铁施工单位召开了协调会,部署推进对莲塘片区受损房屋的修复工作。通过诉前调查和协商,进一步提高了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推动了问题的解决,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近年来,罗湖区检察院紧密依托人大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线索发现及时、衔接沟通顺畅、监督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了协作机制的效率和效果优势。今后,罗湖区检察院将继续用好用足协作机制,并不断健全完善协作机制,与区人大携手,共同维护辖区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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