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会议由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同志主持。
首先,罗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宏同志全面系统的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全市、全区干部大会精神。
随后,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同志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迅速掀起全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热潮。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部署要求,以部门、支部为单位,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专题党课等多种学习形式,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准确传达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干警。
二是要充分恪守检察职责,努力为罗湖振兴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以服务“双区”建设和“六稳”“六保”为抓手,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对照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找准找实检察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提高检察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要始终坚持检察为民,努力为罗湖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要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犯罪;要及时有效处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让人民群众少操心、少烦心、少揪心;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持之以恒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
四是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为罗湖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油助力。要进一步更新检察工作理念,全力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断提升罗湖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要进一步做好检察建议工作,切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五是要大力深化改革创新,努力为罗湖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增添更多动力。要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一院两品”“一部一品”建设为契机,继续在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办案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力争形成重大制度创新成果,为深圳检察改革创新提供罗湖样本。
六是要主动对标先进典型,努力为打造“五好”基层检察院真抓实干。要认真对照“六个抓实”要求,主动对标先进典型,扎扎实实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打造“党的建设好、检察理念好、职能发挥好、能力素质好、纪律作风好”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
面对新形势、新使命,罗湖区检察院将拿出检察新担当、展现检察新作为,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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