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2020年案件评查工作推进会在罗湖区检察院召开
发布日期:2020-12-06    检查日期:

为贯彻落实《罗湖区2020年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方案》, 11月20日上午,罗湖区2020年案件评查工作推进会在罗湖区检察院召开。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臣建,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机关、区人民法院、检察院、罗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罗湖交警大队负责同志及参与案件评查人员和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参与会议。会议由罗湖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扬中主持。

首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罗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罗湖交警大队就各单位2020年案件办理情况以及上年度案件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简要介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协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发表意见或建议。

随后,刘臣建副书记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评查专业性,对案件评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层面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实行评查人员案件“双选”。三是严格案件评查全过程。通过交叉阅卷、座谈、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严格按照“九个是否”等内容标准进行对执法司法的过程、依据、结果等进行评查。四是注重案件评查结果运用。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规范执法司法、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

最后,徐猛检察长就做好案件评查工作作重点部署,他主要强调三点: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要求上来。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评查质量。参与案件评查的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严格对照评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确保问题找得准、依据找得足、结论立得住。三是要严格工作纪律,提升评查实效。此次案件评查采用抽调人员全脱产集中评查的形式进行,各单位评查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服从评查小组的统一部署,自觉遵守评查工作纪律,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评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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