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举办2020年党务工作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党建工作提升发展,结合区直机关工委《关于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有通知》要求,12月7日至12月10日,罗湖区检察院由机关党委书记戴瑞宏带队,组织共28名党务工作者前往韶关市接受为期4天的业务培训。

培训以理论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学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内容,围绕着如何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星级管理评分细则以及“三会一课”检查进行交流学习。全体学员从中深刻认识一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就,准确理解和把握“十一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新发展格局、新发展动能、新发展活力、新机遇、新挑战、新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自身作为党务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体学员先后瞻仰中共广东省委粤北省委旧址、北伐战争纪念馆。抗战时期的广东省委、粤北省委旧址,是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领导人民克服重重困难、战胜强大敌人、夺取革命胜利的重要见证。我院开展的教育培训,让学员们通过学习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明确肩负的重大责任,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忘初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紧紧抓住检察监督质效的全局性、基础性、针对性举措不放松,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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