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按照《中共深圳市委巡察办关于开展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委第五巡察组正式进驻罗湖区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罗湖区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会议由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主持;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廖澍华发表动员讲话;罗湖区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廖澍华同志指出,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此次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于此次巡察工作,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市委坚持把巡察摆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深圳市巡察工作不断深化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市委此次对罗湖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充分体现市委对罗湖区检察院党组工作的高度重视。罗湖区检察院各级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收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三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要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三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罗湖区检察院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与巡察组通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罗湖区检察院党组要以巡察为契机,自觉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会上,廖澍华同志通报了接下来的工作安排:一是听取汇报;二是开展个别谈话;三是受理信访;四是调阅资料;五是召开座谈会;六是列席会议;七是开展其他检查工作。
随后,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代表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徐猛同志表示,廖澍华同志的讲话全面系统深刻的阐释了开始巡察工作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他要求全院干部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抓实、抓细、抓好,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徐猛同志作三点表态,一是要提高政治意识,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此次巡察是市委对罗湖区检察院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市委对我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对推动罗湖区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院干部要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主动把这次巡察作为锤炼党性、磨砺品行、正视问题、改进工作、经受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是积极支持配合,全面做好巡察工作服务保障。此次巡察正值年终岁末的关键节点,各项检察工作也需要赶天时、催人事,时间紧、任务重。全院干部必须要克服困难,无条件服从支持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妥善安排,为巡察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全院干部必须要积极配合巡察组的的各项工作要求,客观公正的提供情况,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决不允许欺骗隐瞒、弄虚作假、敷衍拖延。三是要坦诚接受监督,坚决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一定会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凡是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一定会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凡是巡察组交办的事项,一定会保质保量,按时办好。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一定重视整改成果转化,把巡察工作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
最后,徐猛同志强调,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一定要珍惜和把握这次巡察监督的重要机会,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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