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和教育检察人员忠于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更好地依据宪法履行检察职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宪法宣誓组织办法》,2月3日,罗湖区检察院举行以“牢记初心使命、坚守检察职业良知”为主题的初任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炜烽主持仪式并进行监誓,6名初任检察官、40余名青年检察人员参加宣誓仪式。
刘炜烽同志首先宣读了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官任职的通知文件。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我们党和国家、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对宪法宣誓,彰显的是检察人的责任担当,代表的是检察人的庄严承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就是为了让检察人员特别是初任检察官牢记初心使命,坚守检察职业良知,以对国家和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来激励检察人员履职尽责,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为检察事业奋斗前行。刘炜烽同志代表院党组对新任命的检察官表示祝贺,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珍惜来之不易的检察官荣誉,做一名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检察官;二是担起检察官职责,牢记誓言,勇挑重担,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未入额的青年检察人员要见贤思齐,努力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做到有理想、有目标、有追求,早日加入检察官队伍,为检察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强调,宪法是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总遵循。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守检察职业良知,坚持公正司法、廉洁从检,务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开启检察事业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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