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映彤带领计划财务装备处、 检察技术信息处、第七检察部、案件管理室等部门负责同志一行6人莅临罗湖区检察院开展工作调研。周映彤副检察长一行首先参观检查了罗湖区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和枪弹药室,随后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罗湖区检察院新的一年工作计划,对市检察院工作建议,并就“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带领部分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了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徐猛检察长对周映彤副检察长的到来表示欢迎,随后就罗湖区检察院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他指出,过去一年,在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罗湖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创建,积极服务辖区发展大局,持续做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深化司法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徐猛检察长强调,在新的一年里,罗湖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市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努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罗湖、法治罗湖履职尽责。
随后,参会人员分别就控告申诉、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案件管理、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等业务内容进行深入交流。
周映彤副检察长对罗湖区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和赞许,对于罗湖区检察院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认可和感谢。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检察工作绝大部分案件在基层,工作重点同样也在基层,做好基层检察工作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为此,周映彤副检察长对新的一年罗湖检察工作提出五点建议和希望。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谋划好今年和“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要准确把握好目前检察工作所处的“时”与“势”,结合罗湖区“湾区枢纽,万象罗湖”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特点,认真思考“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的目标和具体任务,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任务分解和具体落实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希望罗湖区检察院的领导同志们积极思考,为“示范院”建设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是始终立足“两个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检察业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希望罗湖区检察院要深入推进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扎实抓好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要继续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要充分发挥办理赔偿案件的反向审视功能,倒逼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全面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不断规范拓展听证范围,提升公开听证比率,做到应听尽听。加大执法司法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分层次、分类型、简便易行的公开审查程序,提高公开审查工作效率。
三是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这条主线,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工作。要围绕建党100周年维稳工作,持续推进社会矛盾专项治理。要扎实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专项活动,持续巩固办理群众来信的“两个百分之百”,提高群众对回复工作的满意度。健全源头防控治理、多元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加强与其他机关信访工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争取实现信访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动构建信访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不断提升检察技术和装备能力水平,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和装备保障。要加强对新技术的学习掌握,配强技术队伍,提高队伍的能力水平。探索市、区检察机关一体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分工协作、统筹建设、分级运维的新机制。探索“电子手表”“非羁押码”等科技保障措施,有效保障非羁押措施适用,降低审前羁押率。要抓好政法跨部门办案大数据平台应用,根据政法委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在技术建设上,要强化市域意识,探索建立互通有无的技术协助响应机制,不求技术资源的“所在所有”,但求以实现目标任务为导向的“所用有用”。
五是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要加强办案流程节点管控,完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案件评查等工作机制,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要进一步抓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对标主要数据指标,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分析成果的运用。通过及时的编纂办案指引、业务数据分析报告、办案量情况分析等,结合检察官业绩考评,奖优罚懒,激励检察人员主动作为。要狠抓队伍建设,及时补齐工作短板,继续落实“基层建设年”工作要求,开展“结对共建”和“一院两品”工作,深入打造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要加强内控管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要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聚焦“零报告”和填录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推动解决。
徐猛检察长最后作表态发言。他表示,罗湖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工作要求,攻坚克难,加强沟通,为深圳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保障罗湖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基层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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