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无障碍设施调研座谈会促公益专项监督落实效
发布日期:2021-03-29    检查日期:

为满足残障人士及老人、孕妇、婴幼儿等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生活需求,推进提升罗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无障碍出行设施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的工作部署,罗湖区检察院在前期对全区十个街道实地调查及联合人大重点考察后,携手区残疾人联合会,针对无障碍出行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靶向性调研活动,推动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

3月26日,罗湖区检察院召开无障碍出行设施公益监督调研会,邀请市人大代表伍雪玲、区人大代表戴新莉、五名残障人士代表及区残联相关工作负责人参与座谈。调研围绕罗湖区无障碍出行设施在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着重听取了残障人士代表的意见和需求。会议由罗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海波主持。

首先,黄海波副检察长介绍罗湖区检察院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调查的情况。他表示,3月初开始,我院在街道、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中抽选八十余处点位,对各类无障碍设施情况进行摸查,并依托人大法律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相结合工作机制,于3月23日联合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会同职能部门对洪湖公园无障碍出行设施进行实地调研。他指出,罗湖区无障碍出行设施规划建设不足,管理问题较多,无障碍通道被违规占用的情况尤为突出。黄海波副检察长表示,无障碍出行不仅是残障人士的生活需要,同时也是普通群众便利生活的需要,无障碍出行设施的建设涉及的是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区残联曾勇前副调研员介绍残联对辖区无障碍出行设施的督导工作情况。他指出,国家及深圳对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活动标准均有条例予以明确规定,但是执行落实不到位。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强势介入,有力推动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进程。

听障、视障,及其他肢体残障人士代表用亲身经历和感受描述了无障碍出行设施的种种问题。一是目前无障碍设施建设与需求缺口差距甚大,呈现碎片化、孤岛化特点,不成体系;二是无障碍通道坡度太陡、盲人过街提示音缺失、残疾人停车位被占用;三是公共交通系统无障碍设施不足、公园绿地缺少无障碍通道;四是公共事务办理流程缺乏手语翻译或字幕提示等。他们指出,现实令许多残障人士不敢出门,不能出门。呼吁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有关法规,期待平等、自由、尊严出行的全面实现。

市人大代表伍雪玲表示,自己作为一名听障儿童的母亲,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密切关注,对残障朋友存在的困难也感同身受。通过此次调研,更深入地了解了存在的问题,更深刻地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努力。认为深圳作为文明城市、先行示范区,应担当起文明先行示范责任,把无障碍出行设施建设作为常态工作抓起来,做下去。区人大代表戴新莉对检察机关主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表示赞许与支持,从社会每个个体的生活需要阐述了本次监督专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推动问题解决提出了制度性建议。

此次调研聚焦问题,凝结共识,为落实公益保护形成强大合力。接下来罗湖区检察院将与区残联、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等机构密切协作,抓紧开展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的调查取证工作,从个案抓起,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力量,逐步破解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和促进罗湖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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