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的迫切需要,是解决政法队伍顽瘴固疾、推动政法工作不断进步的有效途径。罗湖区检察院树牢为民办实事的理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依法履职,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一)组建普法宣传队伍,深化检民互动。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罗湖区检察院组建成立普法宣讲团,制定了涉及组织架构、成员章程、日常管理等条文的管理办法。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海波担任宣讲团团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戴瑞宏担任宣讲团副团长,检委会委员朱崇云担任宣讲团办公室主任。3月25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同志带领检察官前往碧波社区开展“检民共建、爱民实践”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群众接访,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服务。3月31日,罗湖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官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提升社区居民法律意识。
(二)深入企业调研,及时问需于民。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水平,了解黄金珠宝企业存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对症下药,解答问题,保护辖区珠宝行业的正常运行,将刑事犯罪遏制在萌芽中。罗湖区检察院联合区工商联在金展珠宝广场召开服务辖区黄金珠宝企业防范刑事法律风险交流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助推企业加强内部的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黄金珠宝企业走上一条契合罗湖实际高质量发展之路,开创罗湖珠宝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湾区枢纽、万象罗湖”贡献更多的“罗湖力量”。
(三)破解无障碍设施建设难题,助力尊严出行。罗湖区检察院聚焦弱势群体的出行生活需求,密切关注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托人大法律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相结合工作机制,对罗湖区无障碍出行设施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无障碍设施调研座谈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逐步破解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推动实现残障人士实现尊严出行。
(四)夯实司法救助民心工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罗湖区检察院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积极救助有实际困难的群众,推行“主动告知、主动协助、主动调查”举措,通过“出实招、谋实效”,实现“精准救助、有效救助”。近日,罗湖区检察院成功对一名故意伤害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万余元,帮助其渡过难关,彰显司法为民的理念,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