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切实守护深港两地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4月15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牵头召集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水务局、区规划土地监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东湖街道办、东深派出所、粤港供水公司、仙湖植物园等职能部门,共同召开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第一次联席会议,罗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海波、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关俊杰出席会议,会议由罗湖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邱晓燕主持。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首先对巡查发现的“垃圾清理、农庄污水排放、固定厕所修建、违规搭建、违规种菜、施工现场地面裸露和水土流失”等影响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现存系列问题进行了通报,与会各职能部门现场对问题责任归属进行了一一明确,点对点地对问题进行了现场认领并表态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和整改落实工作。
随后,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就“梧桐山河及其支流碧道工程、正水坑碧道工程”的环保监管工作要求进行了重点说明,区水务局表示将切实履行好建设单位主管责任,加强施工监管,做好水保措施和舆情应对,全力确保水质安全。
问题通报说明结束后,与会各职能部门分别从自身职能角度出发,就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这一会议主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各方一致认为,后续应继续依托深圳水库生态环境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深化沟通协调,最大程度凝聚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合力。
最后,黄海波副检察长作总结发言。黄海波副检察长强调,去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又即将入驻广东,在这样的双重背景下,召开此次联席会议,正当其时,十分必要,意义重大。通过今天的联席会议,各职能部门互通有无、协调配合,有效凝聚了工作合力、消除了工作分歧,为推动问题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黄海波副检察长指出,此次联席会议不谈成绩、直奔问题、毫不回避,这种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值得肯定、应予保持,希望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撑起深圳水库“保护伞”,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
深圳水库作为深港两地人民群众的大水缸,对深港两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巨大支撑作用,既是生命水又是政治水更是经济水。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罗湖区检察院将用足用好《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紧紧依靠深圳水库保护大联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各职能部门同心聚力、同向发力,全方位织紧织密深圳水库水源地的“保护网”,切实维护深港两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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