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近日,罗湖区检察院召开降低审前羁押率专项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同志主持,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黄海波副检察长强调了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的重要性。降低审前羁押率是广东省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任务之一是整治顽瘴痼疾,深圳检察机关提出了“6+1”整治模式,“1”即是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的顽固性问题。对于降低审前羁押率专项工作,要把握形势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降低审前羁押率的重要意义。
随后,综合业务部通报了省院林贻影检察长在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分析了影响审前羁押率的各项数据指标,通过比对全国、全省、全市的数据,对本院近两年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分析。之后,各参会人员围绕审前羁押率新算法、相关的影响因素等相关问题进行讨论,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最后,徐猛检察长针对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我院前期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工作有序进行,不捕率等关键数据大幅提升,应继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转变“够罪即捕”的观念,加大适用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的力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盯相关重点业务指标,克服困难,加快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二是要细化数据指标,落实责任。综合业务部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加强对不捕率、变更强制措施数、捕后不诉数等降低审前羁押率重点数据的分析研究。同时,细化数据指标,将优化数据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员额检察官身上。三是做好各项配套措施,保证降低审前羁押率走深走实。进一步完善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非羁押措施执行保障等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的相关宣传,将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以配套措施的完善保证案件质量,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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