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三同步”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日期:2021-05-18    检查日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三同步”工作部署要求,把依法办案、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同时衔接员额检察官参加网络舆论引导纳入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引导检察人员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5月8日,罗湖区检察院积极组织召开“三同步”工作部署会议。我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戴瑞宏、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戴瑞宏书记主持。

会议首先组织全体参会人员重新学习《检察机关“三同步”工作操作手册》,督促进一步熟悉检察机关“三同步”的总体规定和实务操作,并将具体流程传达到各部门每一位检察人员。同时,组织各部门重点梳理近三年相关案件,要求各部门会后按要求填好“两个清单”以及《案件“三同步”执行情况检查表》并及时报送。

会上,戴瑞宏书记重点传达“三同步”相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强调“三同步”工作为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重点任务,我院要以此次案件“三同步”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补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薄弱环节,并对我院“三同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三同步”意见的自觉性。要求在工作中要持续做好“三同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需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我院“三同步”工作机制。要求建立舆情处置联系人制度,处置指定专人负责舆情报送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联动、统一发声,确保反映快速、配合有力、处置有效。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全体检察干警“三同步”意识。要求将“三同步”理念和工作方法成为全院检察干警的思维习惯、行为方式,建立健全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在舆论场中弘扬政法正能量。四是加强全面自查,确保“三同步”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全面开展自查,在日常办案工作中严格依法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要求,提升舆情敏感度,强化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浏览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