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多管齐下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日期:2021-05-27    检查日期:

罗湖区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认真将检察工作作为深化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的成长。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未成年人心理状态,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采取多项措施依法办理案件,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带来二次伤害。

一是主动出击,引导侦查。近日,罗湖区检察院辖区某派出所办理一宗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在案发后出现恐惧、抑郁、情绪低落的情况,亟需专业人员帮助。我院获悉相关线索后主动出击,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开展侦查,商讨案件下一步侦查方向,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依托“一站式”保护中心,提供专业疏导。罗湖区检察院着力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未检案件“一站式”办理的优势,联系专业人员,对被害人及时进行“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同时了解被害人的心理状况,并教授被害人面对特殊情况的应对技巧,提升其应对能力;多角度、多举措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推动罗湖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多方联动,保证全面援助。安排司法社工与被害人家长进行沟通交流,深入调查被害人家庭的社会背景,了解案发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社会情况、家庭教育、家庭资源、社交、成长经历等情况。针对心理疏导及社会背景调查的情况,罗湖区检察院联合社区社工共同制定了后续跟进计划,安排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继续进行心理疏导;为被害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辅导,检察官将案件进度及相关法律程序及时告知被害人及其家长。努力为被害人回归正常生活提供坚强保障,有效回应了群众的期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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