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困难,并就下一步高标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推进落实意见。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主持,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罗湖区检察院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以及自身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权的运行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存在差距,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决心、严格的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要求,巡察整改工作要确保走深走实,取得实效。一是要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各成员要主动承担牵头负责事项的整改责任,带领分管部门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进行再研究再部署,逐一梳理清单内容,制定措施,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确保所有问题不打折扣整改到位。二是要加强协作联动。院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部)要加强统筹协调、掌控进度,及时听取各部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向巡察组及上级主管部门主动汇报,征求指导意见。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整改事项,要明确主办部门与协办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整改效率。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重点抓好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通报6个关键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于相关责任人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并形成独立整改报告。检务督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整改工作不避重就轻、失焦跑偏。四是要加快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教育整顿工作,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重点查找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漏洞,从源头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巡察要求整改到位;对于涉及体制机制完善、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研究制定详细方案,分阶段设定整改任务,持续推动解决;对于整改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确保巡察整改见成效、出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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