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检察机关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罗湖区检察院于2021年初开展“减、假、暂”专项行动。自“减、假、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共筛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0件,其中26件由市检察院移交,44件由我院自行发现。经审查,罗湖区人民法院问题案件数据为65件,我院针对区法院的问题案件共发出66份法律监督文书。我院以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改革为抓手,为促进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相贯通,推动形成解决问题、防范问题产生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章立制,全方位多层次强化法律监督。为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我院先行先试,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同步监督工作指引(试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重点敏感案件倒查工作指引(试行)》和《罗湖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规范法院和司法局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理和执行。同时,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建议,要统筹全市各基层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制度建设,明确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范围,从制度层面规范法律监督,为基层检察机关对法院、司法局规范性问题的监督提供依据,强化法律监督刚性。
二是凝聚合力,重拳整治违规违法执行情况。为深入开展罗湖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政法各单位沟通联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执法监督、公检法司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相互制约”工作原则,我院联合罗湖区委政法委、罗湖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罗湖区司法局联合会签《罗湖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各单位选取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成联席会议成员,确保联席会议成员队伍的专业性,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确保信息互通。定期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法、检、公、司各单位在“减、假、暂”案件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部署重点工作,并将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经审批后印发各成员的单位,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工作举措落实落地。
三是聚焦重点,对“有钱人”“有权人”开展精准倒查。为落实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依托联席会议机制,重点开展职务犯罪类案件、涉黑涉恶案件、上级机关交办督办案件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倒查。对于认定为瑕疵案件或者不合格案件的,根据评查发现的情况发监督法律文书进行纠正,同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区政法委,确保每一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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