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部署,为积极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近日,罗湖区检察院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契机,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立中同志两次带队到辖区多所重点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监控设备专项检查工作,多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第三检察部(未检办)相关负责人参加。
近年来,我区中小学校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监控盲区黑点、监控设备日常运维、管理制度缺陷等问题依然存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对此,在检察工作中利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成立监督检查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的成长。
首先关注的是硬件设施配置、状况。一是就监控摄像头在校园、培训机构内是否实现全覆盖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相关负责人进行核实,对可能存在的监控盲点一一询问、排查,务求监控不留死角,其中发现新秀幼儿园存在教室部分区域未覆盖监控、翠园中学初中部存在部分功能教室无监控运行的问题;二是对硬件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调查,检查组针对监控显示清晰度、录像保存时间等问题逐项核查,发现新秀幼儿园监控设备存在不清晰、龙园外语学校监控设备存在发生故障未及时维修的问题。
除硬件设施外,检查组同时也关注校方与机构有无建立完备的监控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通过检查,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监控设施调取回访的权限管理问题。两轮检查中有两所学校存在未设专人掌握设备回放权限的问题,监控记录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二是对监控设施的管理维护较为混乱的问题。有个别学校缺少对监控设备的维护台账与记录,需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第一时间与机构、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督促校方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彻底杜绝“没事时监控正常,出事时监控就坏就正在维修”的情况。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安全问题无小事。今后我院仍将切实履行涉“未”公益诉讼职能,不定期的以多种方式开展对辖区重点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并以此为抓手督促教育行政部门着力加强对在校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助推罗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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