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党建+公益诉讼”同向发力共同守护公共利益
发布日期:2021-10-29    检查日期:

近年来,罗湖区检察院深入开展“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倾力打造“党建品牌+业务品牌”,逐步培育形成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党建工作和公益诉讼业务工作融合品牌。通过党建强化思想武装,主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能动检察”理念,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扩大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切实提升监督规模,当好公共利益代言人,形成“重党建、强业务、护民生”的工作新思路。

一是加强精准定位,深度融合“党建+公益诉讼”双品牌。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主线,积极适应新时代公益诉讼工作新要求,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守初心、担使命、破坚冰。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首创人大代表履职与检察公益诉讼相结合工作模式,搭建全市首个公益诉讼执法监督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接触面广、调研活动多、监督效力强等优势,破解案源发现难、案件取证难、建议执行难等问题,打开公益诉讼监督格局,多维度深层次保护公共利益。在人大协作机制基础上,发展建立了多个配套专项工作制度: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借助外脑打造罗检公益诉讼智库,提高专业化水平;联合区法院会签办理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规定,为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提供程序规范和审判依据;牵头水务、生态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推动建立连通深港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的生态保护联盟。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当好公共利益代言人。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让群众有更多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主动围绕“双区”生态建设,办理东部过境工程致水土流失案、羊台山非法毁林造墅案等一批影响大、做法新、效果好的公益诉讼精品案件,督促整改被污染河流22公里,挽回被损害林地260余亩,建议行政机关修复或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340余亩。服务“健康中国”,围绕食药品安全重大民心关切,办理“毒牛百叶”、“海鲜霸”等群众广泛关注的侵害食品安全案件,办理多件涉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新期待,办理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消防通道堵塞公共安全保护、教育卫生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娱乐场所人身安全保护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了侵犯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等,实现积极发挥职能,多领域、全方位公共利益保护。

三是加强法律专项监督,实现新时代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检察培训、座谈会、调查研究等各种方式引导检察人员与时俱进更新、践行“双赢多赢共赢”“能动检察”等新理念,大力探索政治建设融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增强检察为民的主动性,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新做实。高质量开展“物业本体维修基金追缴、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上级院统一部署的各类专项监督和自主专项监督近20项,重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疫情防控”、“国有财产保护”、“行政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把源头性、规律性公益保护进行系统解决,以诉前方式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堵塞工程监管、林地巡查、食品药品等行业管理漏洞,督促行政机关出台规范性管理文件,推动建立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科学执法,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区贡献检察智慧。

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快法治步伐实现共治共享。通过检察官下街道、进社区活动,以派发宣传册、法律宣讲等形式,扩大群众影响,零距离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工作。依托鲜活工作样本加大宣传力度,浓厚公益守护的法治氛围。通过官方微信、官方微博、门户网站、官方头条等方式直播、刊发公益诉讼工作及相关活动,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宣传效应。制定实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制作全国首支原创检察公益诉讼主题歌曲《忠诚守护有我们》,将公益诉讼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唱出来,让公益诉讼走进人民群众生活,激活社会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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