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性侵案件多存在酒后催化,起因复杂、关系复杂、证据收集难、信息不对称等难点,职场性侵女性案件频繁发生,职场女性权益遭受损害,引起社会群众广泛关注。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为例,2019年至2021年10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强制猥亵罪、强奸罪案件合计115件125人,依法批捕66件74人,受理审查起诉80件88人。
一是以酒精为工具,卸下被害人物理防备。该类案件被害人在被侵犯之前多有饮酒的行为,案件数量占比为90%以上,在酒精的催化下被害人的防备心理逐渐松懈,嫌疑人犯罪心理逐渐强化。如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詹某桂涉嫌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58同城上发现被害人谋求服务员工作的求职信息后,遂电话联系被害人谎称让其前来应聘。双方在深圳见面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假装同被害人商谈工作,邀请被害人喝酒,乘被害人醉酒不省人事之间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二是以上级权力为手段,向被害人施加心理压力。职场性侵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常常利用其工作中的上级优势地位,以提拔、帮忙找工作等理由接近被害人,并企图将工作中的强势地位转化至对被害人人身的支配、控制。如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军涉嫌强奸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军与被害人同在一家公司工作,是上下属关系。某日晚上,二人在某烧烤店吃饭、喝酒。后王某军以打麻将为由,诱骗李某婷前往其住处,后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行为。
三是酒店管理存在漏洞,为实施犯罪创造机会。酒店、旅馆等地是性侵案件的多发地,部分酒店未能履行入住登记、报告等义务,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如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术涉嫌强奸案,嫌疑人陈某术带被害人至酒店时被害人处于深度醉酒状态,不能自行行走,系由犯罪嫌疑人陈某术背着进入酒店房间,而此时酒店未能较好地履行登记义务,无意中为犯罪分子提供滋生犯罪的温床。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
一是加强对职场女性职场安全培训。各类企业应建立健全女性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企业女性员工的安全培训,尤其是引导职场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职场酒后违法行为及时识别、保留证据,依法及时维护权益。
二是强化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途径,在罪与非罪、证据收集等方面予以引导,同时积极引导社会风气,摒弃应酬必喝酒等职场不良风气,坚决拒绝陪酒文化,摒弃不正当的职场潜规则,弘扬新风正气。
三是规范酒吧、旅馆等场所的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酒吧、旅馆等营业场所的强制登记、报告制度规范管理,加大监控、抽查、排查等力度,避免该类场所成为助长性侵案件的犯罪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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