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发挥“未检+公益诉讼”的办案优势,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及时推进并解决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问题,降低未成年人上下学的交通出行风险,工作效果得到学校领导与学生家长们的高度评价。
一是充分调研,核查线索。检察官通过实地察看和调查询问等方式,发现辖区内某校门口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因该中学门口正在进行拆迁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工地设置的围板将人行道及车道挤占,原本宽敞的道路变成了人与车共用的单行道,学生上下学与泥头车及工程车辆同行,安全隐患巨大。
二是充分磋商,形成合力。考虑到校园安全无小事,为提高工作效率,检察官根据具体情况,在该线索正式立案调查后第一时间启动磋商程序,积极协调并联合辖区交警部门现场办公,并充分听取校方与施工方的意见,为解决该问题达成了共识。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罗湖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是真抓实干,立行立改。检察官会同交警部门有关领导,针对校园门前交通情况、学生上下学情况和其他实际需求,依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以下措施:一是恢复道路原状,通过迁移工地围板、平整道路等方法,将单行车道恢复为双向通行车道并保留可供师生家长通行的空间;二是封闭校园门口的工地临时出入口,将工地车辆出入口迁移,彻底消除师生、家长与工程车辆同行的安全隐患;三是在校门口设置临时交通安全标线,引导校园门口通行人车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通行。
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聚焦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内外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全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更加有利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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