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动者报酬现象时有发生,得不到根治,尤其是近期岁末年初叠加疫情影响,拖欠薪资的行业领域有所扩大。部分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况,损害劳动者权益,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出现涉稳风险。以罗湖区检察院为例,2019年受理审查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1人;2020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2件3人,2021年受理审查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3件3人,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一是以变更法人的方式逃避法律追责。部分恶意欠薪的企业法人为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及相关的部门的督促,通过变更企业法人的方式躲避劳动者的追讨。如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李某拖欠22名员工共计15万余元工资款,为逃避支付义务,以1元的价格将其经营的健身房转让给董某明,并将公司法人变更为董某明一人,同时给予董某明8000元的好处费。
二是受害群体涉及面广。企业欠薪涉及行业领域广、受害人数众多。今年来,企业欠薪行业不仅在工程施工行业,在健身、餐饮、快递行业也时有发生,受害群体大,极易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如陈某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陈某炳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招聘93名员工进行工程施工,后陆续拖欠多达93名名员工劳动报酬合计达104万元。李某经营的健身房拖欠22名员工薪资,王某经营的餐馆拖欠26名员工薪资,刘某仁经营的快递网点拖欠85名快递员共计153万余元薪资。
三是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部分劳动者的权益收到损害后,没有及时寻找正确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致使嫌疑人逃匿或转移,造成维权周期长,加大追讨难度。如刘某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刘某人承包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罗湖区的部分物流业务,2020年底以来,刘某仁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共计85名员工153万余元薪资并逃匿。后经相关部门协商由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先行垫付。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大监管审查力度,构建精准打击新格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企业办理变更法人时应核实企业的债务情况,避免恶意欠薪的企业法人为逃避债务而进行法人变更。检察机关要严格区分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造成的工资暂时拖欠与恶意欠薪的界限,综合考虑欠薪者的主观故意、危害后果,兼顾维护劳动者权益和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惩治+救助”组合拳。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惩治欠薪犯罪与追讨欠薪并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人社部门、街道社区、涉案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督促履行、扣押财产、协调工程发包方等案外人先行垫付等方式协调追讨薪资,对于因客观原因难以平息的案件,人力资源局可以综合考量劳动者生活条件及财政状况,适当垫付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以民事检察为抓手,守住公平正义防线。对于尚不构成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罪的劳资纠纷,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民事支持起诉,为劳动者释法说理,提供法律帮助,减轻诉累,助力劳动者讨薪维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宣传工作,织密法律防护网。加强警示宣传教育,教育企业合法经营,提升劳动者法律知识水平。充分利用“两位一端”等新媒体,以案释法,警醒企业切勿恶意拖欠工资,倡导劳动者理性表达诉求,合法维护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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