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的指示精神,推动解决罗湖区燃气安全问题,1月25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市燃气集团)纪委书记廖海生、副书记李军,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海波及第一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燃气集团纪委副书记李军提出当前存在大量私接私改燃气管道设施等危害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并介绍了市燃气集团在打击燃气安全违法行为、强化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随后,廖海生书记进一步指出当前在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上面临的难点和困境,表明市燃气集团将坚决履行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职责的信心和决心,希望罗湖检察院对燃气管理工作予以支持,加强打击燃气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一同维护罗湖区的燃气管道安全。
罗湖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邱晓燕介绍了我院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的燃气管理问题,并为改善燃气安全管理提出意见建议。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黄莹对燃气安全刑事案件的办理进行了释法说理,表示将依法严厉打击燃气安全犯罪行为。
会议最后,黄海波副检察长表示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平安深圳的重要保障,罗湖区检察院非常重视并全力支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黄海波副检察长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职能在打击燃气安全违法犯罪,促进燃气管理依法行政,提升燃气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提供化解燃气安全管理困境的检察途径,建议市燃气集团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惠民政策,从源头遏制“私接私改”乱象,以内外合力强化燃气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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