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繁华而又美丽的城市,灯光璀璨,车水马龙。
可是,如果机动车道上被人偷偷堆放了一些垃圾,那情景可想而知,不仅严重影响市容,直接或间接污染水体、空气、土壤,造成环境破坏,还影响车辆通行安全,对社会公众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就发现泥岗路西行转文锦北路匝道的应急车道上,夜间被人偷偷堆放了一堆垃圾。
检察官立即行动,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类似乱丢垃圾的情况并不是孤立的事件,就在检察官调查期间,同样位置和笋岗西路匝道、春风高架匝道等位置也发生了将垃圾遗弃在机动车道上的情况。短期内多次出现在机动车道抛弃垃圾的违法行为,说明对垃圾运输的监管可能存在一定的不足。
保障市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交通安全刻不容缓,为推动协同共治,加强对违法倾倒垃圾问题的治理,6月16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邀请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湖大队、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职能单位,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针对在道路上抛弃垃圾违法行为的执法和治理问题展开讨论。会议由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林丰主持,区人大代表伍雪玲、梁海文、区政协委员孔亚非受邀参加本次磋商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本次调查发现的情况,并通过PPT展示了垃圾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随后,各参会的单位代表逐一进行发言,阐述了各自的职能和履职情况,相关职能单位均表示已关注到有人在道路上偷偷抛弃垃圾等问题,但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等现实问题。通过磋商,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建立案件移交和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相应的侦办、执法等优势,更有效地解决偷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治理问题。
与会代表及委员也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在机动车道上偷倒垃圾等问题造成了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和三家单位重视相关问题并磋商推动问题的解决,体现了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同时,代表和委员也结合自身的履职情况,从加强道路监控、加强普法教育、加强溯源治理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罗湖区检察院汪林丰副检察长在总结时谈到:检察公益诉讼的目的是凝聚社会各方合力,推动完善社会治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治理局面。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虽然与行政机关的职能分工不同,但保护公共利益,维护人民美好生活的目标是一致的。针对本次会议磋商的问题,汪林丰副检察长提出,一是要依法办好案件,做好普法宣传。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对类似违法行为形成震慑、警示等效果。二是要加强协调联动,推动问题解决。检察机关会持续关注,并积极发挥沟通协调的桥梁作用。三是要形成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对垃圾产生源头的监管,从根源上解决随意倾倒垃圾等问题,力求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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