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调查!检察官约上观察员一起,目的是…
发布日期:2022-12-26    检查日期:

12月13日,罗湖区检察院汪林丰副检察长会同区生态局及街道执法部门,到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就水源污染治理情况开展现场调查。钟胜荣、来岩坤、黄幸达、管骅、郭瑞霞等五位我院公益诉讼观察员参加了此次调查活动。

调查活动有两个主题:

一是对前期我院办理水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实地了解整改效果;

二是针对水源保护区内露营行业的生态保护问题进行调研,保障水源保护区内合法经营避免污染。

今年5月,我院与区生态局、区水务局、区规划土地监管局、区城管局、东湖街道办、区交警大队、东深派出所、粤港供水公司及仙湖植物园等单位召开了年度第一次水源保护联席会议,对梳理出来的水源保护区内治理难点问题进行了磋商,明确分工,督促推动问题整治。半年过后,为了解相关问题的整改效果,我院联合区生态、街道办等单位与公益诉讼观察员一道,再次回到问题现场对整治效果进行调查核实。

第一处调查现场位于淘金山南面,整改前存在大量种植和经营活动,存在脏、乱、差现象,地表水直接流入水库,容易污染水源。东湖街道办组织专项行动对该地块进行清场及围合施工,目前,该地块使用权已收回国有,并作为翠湖公园建设用地,正在施工中,并实施围闭管理。

第二处调查现场位于梧桐山下的梧桐山河,整改前由于碧道工程施工,造成水土流失、黄泥水流入水库等问题。区水务局督促施工方加强管理,同时尽快完成了河道两侧的绿化工程,目前施工已结束,河道绿化已经恢复,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根本治理。五位观察员详细询问了上述现场施工中所采取的环保方案及施工措施,认为环保措施落实较好,原有的水源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调查组一行人紧接着来到梧桐山村的某处露营营地,近年来,将闲置地块改造为露营营地的经营模式在水源保护区内逐渐兴起,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带动效应。露营营地经营模式在给保护区内经济发展带来新增长、新机会同时,也可能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依法保护水源生态环境,引导保护区内新业态合理发展,我院与相关管理单位到露营地经营现场开展调研工作,向营地经营者详细了解了污染物排放、垃圾处理、生产安全、环境影响等相关问题,并认真听取了五位观察员的专业意见。

深圳水库是深港大水缸,是“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一直以来是我院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自2020年9月,水库管理相关的10个单位联手建立了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以来,我院充分发挥联动协调机制的治理优势,有力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此次调查工作中,我们尝试将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机制引入到案件办理效果评估和案件初期调查工作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观察员的“外脑”参谋作用,为我们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言献策,将更多的社会力量整合到水源治理中来,更好地实现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有效保障了深圳水库的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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