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的工作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拓宽案件质量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六人担任第三方评查员参与2022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副检察长汪林丰、检委会专职委员范增清、综合业务部主任程歆及案件评查检察官全程参加此次活动。
第三方案件评查工作于2022年12月13日至14日两天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第三方评查人员具体评查案件。评查开始前,副检察长汪林丰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的种类、内容、程序和标准,并就保密等事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案件具体评查过程中,综合业务部派出检察官全程协助第三方评查员开展评查工作,对评查过程中第三方评查员提出的案件办理、评查工作等问题进行解答。六名第三方评查人员在72件待评查案件中随机抽取12件案件,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以及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出具了评查意见。
12月14日上午,针对案件评查情况进行评议集中评议。第三方评查人员对评查的具体案件提出评查意见,并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案件评查工作发表意见。第三方评查人员对所评查案件的质量整体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第三方评查人员表示,检察机关开展第三方评查工作是对检察办案活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有益尝试,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举措,也就下一步如何更好的充分发挥第三评查的作用提出了可操作用的建议。检委会专职委员范增清从“情、理、法”的角度,向评查员介绍检察机关秉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司法办案理念。
最后汪林丰副检察长对第三方评查人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和对罗湖检察的关心、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并就如何借助外部智慧和力量提升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深入探索第三方行使监督权的方式,让监督成为常态;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借助“外脑”智慧,促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能动履职,凝聚外部监督力量,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更好服务社会。
下一步,我院将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充分凝聚内外部监督合力,真正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及时发现和解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以评查促规范,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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